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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特色发展需要切实的制度保证

时间:2017-07-31 13:16编辑:admin

       各地在落实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出现了急功近利、一哄而起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简单地将过去的“重点高中”改头换面为“特色高中”,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势必会制约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应该引起警觉。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普通高中发展方式的重大政策定向,是遵循教育规律要求、改变“千校一面”状况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中学生多样化需求与发展的系统工程。

  两年多来,各地就此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不仅面临近年来发展过程中的政策惯性,还需直面很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普通高中告别同质化倾向绝非一日之功所能达成,特色发展注定是一条曲折之路。因为,特色是一种先进的、独特的、富有时代特征和相对稳定的学校文化,是需要不断推进、发展和完善的积淀过程。所以迄今为止,为数不少的普通高中仍然没有彻底摆脱“千校一面”的窘境。

  当前,各地在落实普通高中特色目标的过程中,出现了急功近利、一哄而起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甚至将过去的“重点高中”改头换面为“特色高中”,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势必会制约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应该引起警觉。反思问题的产生,其中固然有思想认识问题,有传统办学影响问题,但更重要的还是缺乏自上而下的、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实现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须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通过明确特色高中的内涵标准等,可有效规范普通高中特色构建工作;通过相关规定,指明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做,可为特色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另外,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可有力支持和保障高中特色发展的整个过程。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使制度建设进程与特色推进工作相适应,才能使制度更完善,也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目前,特色高中建设的保障制度体系还不尽如人意。在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制度有所“缺位”。一方面,高中阶段教育尚未立法,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特色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国家以往的普通高中政策制度,多把重点聚焦在“结构调整”和“提升普及水平”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特色发展的宏观目标后,相关的实施意见一直未能出台,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的思路、措施,也未能随之完全配套。在地方层面,虽然绝大多数省市都相继出台了本地《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但各地《纲要》中关于普通高中的设计,都还存在着与教育规划纲要文本的高度“相似性”,很多提法、词句都原封不动照抄了教育规划纲要的提法,没有进行有效的任务分解。由此可见,各地对教育规划纲要中普通高中新目标的精神实质,还存有一定的模糊认识。这也反映了地方对本地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目标任务缺乏针对性的系统设计。制度保障不完善,势必造成各地对高中特色发展的内涵认识不清,以往常见的形式主义的“一窝蜂”式政策落实与工作推动方式就会再现。

  当前,完善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制度体系,需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

  其一,抓紧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各地应对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梳理现行的相关制度。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不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要适时修订完善。其中特别要提及的是,须切实改变普遍存在的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的普通高中评价制度。

  其二,尽快制定出台特色推进的专项意见。国家层面要抓紧出台“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专项文件,在大方向确定的基础上,引导各地深入落实普通高中发展新目标。

  其三,要及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配套制度的建立,要着眼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长效机制的构建,要逐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形成有力的服务支持机制;要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建立与特色发展相衔接的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加强专项教育督导评估,逐步建立多样化评估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的办法。

  与此同时,各地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突出“多样化、特色化”的重点,提出保障和推进政策目标实现的系列措施;统筹设计本地普通高中发展的配套制度,以重点带动特色、以个性彰显特色。还需在各个层面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研讨,组织专家培训,建立完善的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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