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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7-07-31 10:07编辑:admin

 

  一、目的与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国国有画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文化部艺术司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养和扶持计划”。作为该计划的重要内容,中国国家画院将举办“2017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中国国家画院将坚持以提高创作能力为核心的原则,充分借鉴本院办学经验,通过培训得以切实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基本功,全面提升我国画院系统美术专业队伍的创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二、师资和开班条件

    中国国家画院(原中国画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内从事中国画创作与研究的高级专业机构。自上世纪80年代建院初期,便组织院里老画家开班授业。从2004年起,聘请院内外有丰富创作经验和学术成就的著名艺术家设立教学名家工作室并正式开设高研班,先后培养了艺术人才近5000人(次),成为国内最具成果与影响力的中国画及书法的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近年来,中国国家画院已数次承办文化部全国画院系统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能够在学习期内全脱产学习;

  (四)全国地(市)级国有画院以及本系统相关美术机构在编的创作人员(包括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年龄不超过45岁。

    招生人数:45人。

  说明:凡参加过“2012文化部全国画院专业人员高级研修班(山水画、人物画)”及“2016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的人员,不在招收之例。

  四、教学安排 

  (一)学期3个月,时间从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二)采用脱产集中学习方式。除课堂教学外,安排外出写生一次。

  (三)集中授课地点: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五、教学形式

  (一)中国画创作培训班(含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将在统一教学计划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安排。

  (二)由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和院外著名画家、理论家组成导师队伍,并分别配备执行导师、助理导师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形式分为专业课与理论修养课两种。前者偏重于技法讲解与传授,后者偏重于文化修养及学术理论的提高。

  1. 专业课主要内容为中国画名作分析与临摹、实地写生和整理创作,包括导师讲解、笔墨示范与作品点评。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书法课程。

  2. 美术理论课程和其他辅助课包括中外美术史论、中国传统美学、哲学、文学课程等,聘请知名学者、教授及文艺理论家授课,采取大课与分专业授课两种方式。

  六、报名、录取与结业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函报,报名表请从“中国国家画院网”下载。

  网址:http://www.cnap.org.cn/gjhy/jypx/jypx.shtml

  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并注明“2017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报名材料”。

  2.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0日止(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 报名画家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 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3. 近期作品彩色图片5张以上(7寸以上彩色照片或印刷品);(其中电子文件请发送邮箱:gjhyjxb@163.com)

  4. 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

  5. 身份证复印件;

  6. 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邮寄地址: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邮编:100048)

  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

  (四)录取

  由中国国家画院邀请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联合评审,根据报名交来的作品或图片,经审核为本人作品并对其水平进行评选后,报文化部艺术司审核,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7月底通知学员本人。

  (五)结业

  本班学习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费用及其他

  (一)所有进入创作人才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

  (二)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在入学时需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四)学员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画院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教学培训部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旷课;

  (五)一切报名材料不退。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414989 传真:(010)68486401

 

 

   

 

  中国国家画院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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