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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

时间:2017-07-28 15:02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鼓励高雅艺术走进基层服务群众,2015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简称“大地情深”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志愿服务、需求导向、自主参与、多方共赢”原则,将高雅艺术以志愿、公益的方式引入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艺术发展成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由文化部搭建平台,国家艺术院团作为志愿单位,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作为主要服务地区,举办公益性演出、艺术辅导和展览。

三、志愿单位和服务地区

(一)志愿单位(14个)。

1.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9个):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

    2.中直国家机关文艺院团(5个):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二)服务地区。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为主,其他有条件的地(市)级城市可申请参加。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国家艺术院团根据自身资源,确定参加活动的剧目、讲座和展览内容,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整理发布“国家艺术院团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

(二)对接阶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组织开展项目资源推介,协调国家艺术院团与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进行充分沟通和双向选择,确定服务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协议。

(三)实施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协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四)总结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分别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五、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大地情深”活动经费由活动参与城市承担,国家艺术院团的公益演出劳务费、演职人员当地食宿费、往返交通费、道具运输费等由文化部直接对活动参与城市给予适当补助。活动可采取赠票或公益性票价方式售票,不得采取营业性票价售票。观众要重点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倾斜,并通过赠票方式组织观看。

(二)管理考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和支持;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要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要把活动开展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之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有机结合,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创建过程管理的重要考评依据。

    六、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艺术院团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研究设计文化艺术服务资源。服务资源设计要按照“三贴近”原则,既要体现国家院团艺术发展水平,又要切合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注重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的普及与提高。

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国家艺术院团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内容提出需求,经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同意后积极与国家艺术院团对接,确定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请于3月1日前将《“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项目对接确认表》(附件4)和服务协议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电子版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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